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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孟州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mzybgs 发表日期:2018-04-13 浏览量: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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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春暖花开,人们都徜徉在花的海洋中。曾经失足的“花朵”如今生活如何?学习工作如何?这是孟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未检办”)的检察官们近期思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孟州市检察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统一思想,加强联动,先行先试,主动作为,积极与当地法院、司法局对接,摸排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底数。近日,通过深入调查,摸清目前有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25人,涉及诈骗、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分布在9个司法所执行。

我院未检办干警与刑事执行监督部门干警一道先后来到辖区所在的会昌办事处司法所、河雍司法所、河阳司法所等9个司法所,查看了25名矫正人员档案,落实起诉书、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交付执行是否及时。

在谷旦镇司法所、城伯镇司法所,未检办员额检察官韩根柱当场对该社区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帮助解决部分未成年矫正人员的生活困难。

未检办员额制检察官韩根柱如是说看到矫正人员的转变我们很欣慰,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矫正人员能够反思自己的错误,在矫正考验期期间能够按时到司法所进行报道、按规定进行思想汇报,服从司法所的相关管理,积极学习,这种好的现象是离不开家长和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希望矫正人员在结束考验期后,家长能够继续发挥监督管束作用,要更加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多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多与他们进行沟通,防止他们再一次误入歧途,并提醒矫正人员交友要慎重,要树立信心,以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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