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来源:孟州市检察院 作者:mzybgs 发表日期:2018-02-26 浏览量:2824
新春佳节上班伊始,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焦作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全市检察系统仅有两家获此殊荣。
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不是警察,却承担着震慑犯罪分子的神圣职责,他们不是士兵,却以一身检察蓝昭示着自己崇高的使命。他们平均年龄只有30岁,但每一位都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顽固堡垒,他们用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维护者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捍卫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用他们的行动,谱写着一曲曲人生最美好的乐章。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支队伍——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多少个不眠之夜,他们宵衣旰食、夙夜匪懈。为保证案件质量,该科干警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信念,披星戴月、不辞辛苦,牢牢把好案件两道关口:一是证据关。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个证据、每一次出庭,都做到认真细致,精心准备。二是定性关。对于每一起案件的定性严格把关,注意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在审查晋济高速“3·1”特别重大燃爆事故案时,为了将案件办成证据确凿的“铁案”,公诉科干警们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多次与侦查人员的联系,就证据的收集向侦查人员提出建议,审查起诉了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某等15人的滥用职权、受贿的犯罪事实,最终15名被告人全部被起诉并判处实刑,最高刑期达九年零六个月。该案的成功办理也受到了市委和上级院的高度肯定。
多少次在法庭上,他们慷慨陈词、激情雄辩。在审查省公安厅督办的王某、魏某等17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时,涉案人员之多,范围之广,金额之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比较罕见的。公诉科承办人接受案件后,阅读了大量卷宗和证据材料,撰写了长达6万字的审查报告,1万多字的公诉意见。庭审时,面对十多名辩护律师从程序到实体,从无罪到罪轻的七十五条辩护意见,面对部分被告人的无理狡辩,公诉人沉着冷静,举证有条不紊,答辩入情入理,对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观点一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最终17名被告人被焦作市中院、孟州市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缓刑不等的刑罚。
多少个温情瞬间,他们谆谆教导、传递温暖。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诉科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组,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指导,注重与未成年人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更加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把维权工作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在办理未成年人李某寻衅滋事一案时,17岁的李某酒后伙同他人无故殴打路人致人轻伤,其归案后拒不认罪。案件承办人通过对李某家庭情况调查落实,了解到李某是父母离异,自已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其母亲长年身体有病,李某担心认罪后要赔钱,增加家庭负担。承办人安排李某父母到看守所进行了亲情会见,某看到长年不见的父母,嚎啕大哭。在第二次亲情会见时,承办人顺势开展教育引导,李某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悔罪,承认了犯罪事实,最终被我院附条件不起诉。
三年来,孟州市检察院公诉科共受理刑事案件1094件1364人,办理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焦作市青年文明号”“焦作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示范岗”“平安河南十大巾帼调解之星”“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这一个个闪亮的荣誉,蕴含的不仅仅是公诉科干警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更凝聚着一种浩然正气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办案之余,该科还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由该科未检办牵头和院其他部门共15名干警组成法制宣讲团,担任法治副校长,每月为孟州市中小学校上法制课,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从普法、心理辅导、犯罪预防几个层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制作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版面、PPT课件,受到了各学校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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