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来源:办公室 作者:mzybgs 发表日期:2023-11-24 浏览量:1912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振华
——在孟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持续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5件153人,提起公诉506件621人。先后审查起诉了罪犯曹某监外执行期间盗窃我市某金店价值280余万元饰品案、焦作首例利用微信抢红包形式开设赌场案、修武农商行职工刘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6000万元等一系列重大案件。特别是党某骗取国家补贴740余万元案,审查过程中嫌犯拒不认罪、又不退赃,还四处叫嚣闹访告状,试图给我院干警造成办案压力。为了防止国有资金流失,我院主管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认真研究了所有涉及该项惠民政策的资料和相关案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该案拍板定性,以诈骗罪对党某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非羁押诉讼①、刑事和解等工作,全年不批准逮捕101人,不起诉5人,开展司法救助6件,发放救助金3.4万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矛盾。探索推行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②”等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以《“三三二”走实走好每一步》为题整版报道。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在惩防腐败中持续发力,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29人,先后查处了孟州市体育局局长闪某贪污、受贿案,招商局副局长姬某受贿案,食药监管局副局长杨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住建局安全科科长张某玩忽职守案等窝案串案,作有罪判决28人,最高刑期达9年,我院反贪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反贪局”。突出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先后查处了骗取、侵吞、挪用移民扶持资金、农业补贴款和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6人,反贪、预防部门双双被省检察院评为“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10余件,开展预防调查6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深入国税、体育、环保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0次。制作的宣讲片《伸手必被捉,紧绷廉洁这根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准扶贫、廉政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优秀作品”。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立案监督19件,追捕7人,提请刑事抗诉4件。我院监督立案的马某以调动工作为名诈骗案、高某用假房产证诈骗案等案件,在罪与非罪、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等问题上难以定性,为了追回被害人的血汗钱、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院干警就案件证据、行为定性、适用法律等问题多次召开讨论会,顶住压力,依法启动了立案监督并挂牌督办,指导侦查机关前往郑州、洛阳等地补充证据,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最终将涉案人员全部绳之于法。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7件,提请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检察促和4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全部被采纳。对暴力拒执的“老赖”王某依法批准逮捕,助力解决执行难;在办理张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发现3名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并立案侦查,仅用4天为当事人追回损失18万元,为表示感谢当事人多次邀请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均被我院干警婉拒。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③等工作,督促42名被监管人员缴纳了罚金,对32名在押人员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被采纳。办理的赵某故意伤害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二、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认真开展“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快捕快诉了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盗抢设备、寻衅滋事等各类涉企违法犯罪35人,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审查起诉了深圳亚泰传媒负责人骆某以招商引资为名骗取我市某公司200万元案、某皮草公司法务王某职务侵占160余万元案、某板材企业职工聚众斗殴案等重大案件;成功办理了焦作源野、孟州飞红等多起非法集资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2年不等刑期。二是深入开展“保卫蓝天”攻坚行动,通过“两法衔接④”平台,审查督导行政部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7件,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5人。积极探索公益诉讼⑤活动,针对南庄镇下口村土地污染线索,按照诉前程序⑥依法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并复种庄稼。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严惩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审查起诉了食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38人,着力守护群众“菜篮子”和“钱袋子”。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等脱贫攻坚活动,选派了3名干警任驻村书记,28名干警驻村帮扶;为王大义、中村、城伯等村捐助帮扶资金13万元;多方协调资金30余万元,为分包村修缮了村委场所、健身广场、村内道路等;多次深入贫困家庭走访慰问,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0余人次,受理各类线索71件,成功化解3年以上信访老户6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平安志愿者”“治安大走访”“让群众更满意”等活动,3名检察官被市委聘为法律顾问,14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我院被市委评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三、在从严治检中锤炼素能,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专题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微党课、主题演讲等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到河南省廉政文化教育馆、焦裕禄精神教育基地等地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我院老干警杜孟军在山东休假期间见义勇为救助落水老人,被中央电视台、山东卫视先后报道,先进事迹被检察日报社评为“砥砺奋斗的五年·中国检察好故事”优秀奖,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以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结构。有序推进检察官员额制⑦改革,将一批政治素质高、纪律作风好、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干警遴选入额,并全部配置在公诉、侦监、反贪等一线业务岗位;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设立检察官办案小组,规范了检察官与辅助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和分工;稳步落实检察官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9名转隶干警已全部到位。
以素能训练提升司法品质。不断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主题演讲等活动8次,努力把学习十九大精神成果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开展诉辩对抗赛、论文研讨会、岗位练兵等活动21次,组织干警外出参加统一应用业务系统、新媒体建设等各类培训40余人次,干警综合素质有效提升。全年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100余篇,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长”“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内勤”,焦作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文明检察干警”和焦作市“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8名干警被市院记功、嘉奖。
四、在规范司法中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人大评议;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5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90余份,接待律师93人次,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全面加强内部管控。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契机,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全程管理、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制约,保障了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部监督作用,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案促改”等活动,积极营造担当负责、履职有为的工作氛围,全年保持了零违纪、零事故。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持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全年组织干警深入机关企业、街头巷尾开展法治宣传80余次,举办法治宣讲18次;深入实验中学、赵和二中等18所学校开展了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讲座,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探索推进了“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1500余条,进一步畅通了司法公开和检民互动渠道。我院被市委评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孟州检察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司法办案的压力和改革发展的挑战,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司法办案与司法改革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调研工作组织先进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文明示范岗”、集体三等功等15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孟州检察事业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司法改革中实践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挑战,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2018年检察工作总体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团结带领全体干警,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检察改革进行到底。我院各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产业促转型、城乡谋振兴、民生新改善、党建做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开放、富强、文明、幸福、美丽”的新孟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贯彻好这一思路,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有新举措。坚持“护航经济发展”与“服务精准扶贫”双轮驱动,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作用,严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等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对涉农惠农领域刑事犯罪的审查力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平安孟州建设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继续保持对“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加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食药安全领域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加大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切实保护“绿水蓝天”和“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法律监督主业有新提升。进一步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和监督常态化”转变。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突出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四、深化各项司法改革有新突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工作意见》部署,继续做好司法改革工作,健全各项改革配套措施。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全面促进检察工作高效发展。
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有新成效。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过硬检察队伍。创新贴近司法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强化“互联网+检察”应用实践,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孟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
相关用语注释
①非羁押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的诉讼方式。
②赔偿保证金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院结合办案实际,探索推出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即对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已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经调解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且有赔偿能力和意愿的,按照规定标准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检察机关依法不予批准逮捕,适用非羁押诉讼程序。所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之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多退少补。
③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④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检察、公安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⑤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团体、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具体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
⑥诉前程序:文中指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即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⑦检察官员额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检察机关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检察官人员限额。员额制旨在把有效的、积极的办案力量吸引到一线去,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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