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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2018年孟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来源: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mzybgs 发表日期:2018-07-04 浏览量: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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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孟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 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项目表

 

第一部分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人员基本情况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 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法警大队、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我单位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81 人,其中:行政编制  69 人,事业编制 12人;在职职工 68人,离退休人员 26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检察院系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涵盖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总计 1095.80 万元,支出总计1095.80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05万元,减少6.73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合计1095.8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095.8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合计1095.8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47 万元,占68.67 %;项目支出 343.33 万元,占31.3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095.80 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9.05 万元,增加6.73 %。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05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8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94.50万元,占90.75%教育()支出0  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3万元,占6.9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7  万元,占2.32 %;住房保障()支出  0万元,占 0 %。项目支出343.33 万元,占31.33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5.8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6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8.8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3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 7 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相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增加5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接待任务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0.61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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