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来源:政治处 作者:mzyzzc 发表日期:2016-08-02 浏览量:5314
孟州市检察院“两学一做”教育活动
专题学习讨论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焦作市委和孟州市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孟州市检察院“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专题学习讨论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交流研讨专题化”,组织党员有计划、分专题地开展学习讨论。根据《中共孟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常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2016〕10号)的要求,2016年要开展“增强党性观念,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增强看齐意识,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增强道德修养,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增强责任担当,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等四次专题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促使党员认真反思自身存在坚守信念、遵规守纪、修身律已、践行宗旨等方面的不足,切实转变作风,明确努力方向。
二、研讨主题
为确保专题讨论取得实效,每次研讨内容都围绕一个专题主题组织讨论。
专题一:“增强党性观念,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
专题二:“增强看齐意识,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
专题三:“增强道德修养,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
专题四:“增强责任担当,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三、时间安排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按照至少每三个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的原则,以后每年最后一次学习讨论要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完成。
1.2016年第一次专题学习讨论要于7月20日前完成;
2.2016年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要于8月15日开始,8月25日前完成;
3.2016年第三次专题学习讨论要于9月15日开始,9月25日前完成;
4.2016年第四次专题学习讨论要于10月15日开始,10月25日前完成。
四、具体形式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孟州市检察院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的形式。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组织党员交流发言的形式进行,以全体党员会为单位组织研讨,研讨交流活动要做到全体党员参与、人人发言。
专题学习讨论要坚持研读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有计划、分专题地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在学习的同时,要求大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要求党员每月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天进行两小时自学,并明确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
开展讨论时,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既谈认识体会,也谈问题不足,每个专题学习讨论后,党员要向党员领导干部提意见建议,党员之间要相互点问题、找不足。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每个党员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要求。通过自己找、党员点、组织评,真正把每个党员身上的问题查实找准。
五、工作要求
开展专题讨论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方法,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搞好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一)组织安排,务求实效。对照四次专题学习讨论主题,认真制定专题学习讨论工作方案,明确每次集中讨论的学习重点、研讨内容、时间、具体形式和参加人员等,讨论过程要形成记录,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深挖细研,提高专题研讨材料的质量。
(二)领导带头示范,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落实“四对照四反思”要求,按照“学要带着问题学”这一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六个着力解决”、“十做十不做”合格党员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切实找准找实自身在坚守理想信念、遵守纪律规矩、修身做人律已、勇于担当作为等方面的差距不足,为下一步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
(三)做到统筹兼顾,注意成果转化。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以好的作风参加学习教育,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将“两学一做”活动与孟州市检察院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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