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更多>>

本院概况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mzyyfj 发表日期:2018-04-09 浏览量:4202

字体: [大] [中] [小]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20046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第十三次检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073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第三十八次检察长办公会修改,201610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第一节 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严肃检察纪律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保证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检察机关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处分与违纪行为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反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到纪律追究的检察人员

第四条 检察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单位办案组织集体作出违纪决定或者实施违纪行为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检察人员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纪律处分

 

第二节 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 对违反纪律的检察人员应当根据其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确已认识错误的可以免予处分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构成违纪的不予处分

第七条 纪律处分种类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第八条 纪律处分期间分别为

警告六个月

记过十二个月

记大过十八个月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检察人员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十条 受降级处分的自处分的下个月起降低一个级别如果受处分人为最低级别的按降低一个工资档次处理如果受处分人为最低级别最低档次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第十一条 受撤职处分的撤销其所有行政职务在处分期间不得担任领导职务自处分的下个月起按降低一个以上的职务层次另行确定非领导职务办事员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给予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人事关系其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不得再被录用为检察人员

第十三条 受处分人具有法律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或者依法罢免免除法律职务

受开除处分的依法罢免或者免除法律职务

第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种类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最高处分期间以上多个处分期间之和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处分期间

处分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

第十五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起主要作用的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的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起主要作用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给予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纪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的

检举他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强迫他人违纪的

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十九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条 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宣布并由干部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人档案对于受到降级以上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等其他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单位部门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二十二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依照本条例应当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又有减轻处分情形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三节 对违法犯罪违犯党纪检察人员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检察人员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检察人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以犯罪论处但须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 检察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须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 检察人员受到纪律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属于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判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受到党纪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根据生效的党纪处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 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后党组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改变原生效决定裁判对原处分决定产生影响的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决定裁判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节 纪律处分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 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缩短处分期间但缩短后的期间不得少于原处分期间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条 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发现其另有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新发现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已经作出的处分重新作出处分决定处分期间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已经执行的处分期间应当从重新确定的处分期间中扣除

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又犯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重新作出处分决定处分期间为原处分期间尚未执行的期间与新处分期间之和

第三十二条 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处分期满后经所在单位或者部门提出意见由处分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解除处分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解除处分决定应当在作出后的一个月内由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归入受处分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得恢复原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 检察人员在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纪律处分但是依照本条例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应当给予的纪律处分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检察人员是指检察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对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以及非领导职务的县级以上干部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检察人员

本条例所称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 检察人员实施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应当承担司法责任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条 对检察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而追究其纪律责任的应当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

检察官有前款行为应当受到纪律追究的适用检察官惩戒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所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其他有纪律处分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第一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三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四十五条 制作贩卖传播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四十六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对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七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一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二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对抗组织调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包庇同案人员的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其他对抗组织调查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在国外国驻华使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外国驻华使馆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国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七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八条 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十九条 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二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十一条 下级检察机关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检察机关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十二条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十三条 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十六条 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六十七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检察人员的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对检察人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压制检察人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检察人员申诉的

其他侵犯检察人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单位或者部门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法律和纪律规定活动的

第七十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在人员录用考评考核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证件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七十四条 在临时出国中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等工作的检察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十五条 在临时出国中脱离组织出走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六条 故意伪造隐匿损毁举报控告申诉材料包庇被举报人被控告人或者对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七条 泄露案件秘密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七十八条 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或者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性措施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限制剥夺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诉讼权利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二条 违反职务犯罪侦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关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十三条 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人员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八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者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五条 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作出勘验检查鉴定意见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

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

不返还不退还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

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财物的

擅自处理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的

故意损毁丢失涉案财物的

其他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阻碍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等执业权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应当回避而故意不回避或者拒不服从回避决定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十九条 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中介组织或者接受上述人员提供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以及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十条 有重大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司法办案职责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出现重大错误或者案件被错误处理的

遗漏重要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罪行的

错误羁押或者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毁证逃跑的

涉案人员自杀自伤行凶的

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九十一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司法办案工作出现错误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十二条 故意伪造隐匿损毁证据材料诉讼文书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十三条 丢失案卷案件材料档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的

私自带人会见被监管人员的

给被监管人员特殊待遇或者照顾的

让被监管人员为自己提供劳务的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初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邀请或者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私自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传递涉案材料的

领导干部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近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领导干部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九十七条 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办案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授意不记录不如实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对如实记录的检察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处理

第九十八条 利用检察权或者借办案之机借用占用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发案单位证人等的住房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个人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借用占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的住房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物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十九条 违反办案期限或者有关案件管理程序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条 有其他违反办案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四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未从事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从事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检察人员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经商办企业的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兼任律师法律顾问仲裁员等职务以及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

在国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职处分

领导干部或者在司法办案岗位工作的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本人任职的检察机关管辖区域内从事案件代理辩护业务的适用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检察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二十三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五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检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向群众收取摊派费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从事涉及群众事务的工作中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群众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检察机关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检察事务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六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行为的

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而不处分的

纪律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泄露扩散窃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四十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临时出国或者人员中的检察人员擅自延长在国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临时出国中的检察人员触犯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擅自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的

将枪支弹药借给他人使用的

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骗的

示枪恫吓他人或者随意鸣枪的

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枪支走火的

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管理警械警具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四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管理警车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从重处分

警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日中午饮酒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承担司法办案任务时饮酒的

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的

佩戴检察标识或者着司法警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第一百四十八条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公开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五十条 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七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五十一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实施参与或者支持下列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组织上述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一百五十五条 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组织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一百五十六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第三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 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736日颁布施行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本条例颁布前已结案的案件需要进行复查复核的适用当时的规定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