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来源:未检办 作者:mzywjb 发表日期:2020-09-01 浏览量:3637
近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和调解,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促和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和谅解,在端午节前一天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挽救了两个家庭,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梦想。
2019年12月16日,16岁的犯罪嫌疑人小李与父母到被害人老刘家里索要拖欠一年多的犁地款,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拉扯,年轻气盛的小李冲动之下,一拳打到了老刘面部,造成老刘面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孟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田烨作为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双方都在气头上,由于数额问题未达成赔偿协议。座谈了解到小李正在上高二,因这件事整日忧心忡忡,不能安心学习,本是陪着父母去要账,现在不仅要赔钱,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感到很委屈。
检察官走访被害人老刘家时,发现老刘上有80多岁的老父亲要赡养,老伴患肺腺癌花费十多万元,本人还患有心脏病,现在又因为受伤住院耽误种植的山药没有及时销售出去,疫情期间山药价格又大幅下跌,家庭收入大幅减少,生活十分困难。根据双方家庭的具体情况,检察官从缓和情绪、化解矛盾、消除对抗入手,积极开展调解促和,不厌其烦,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对小李及父母开展释法说理,教育他们要树立法律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民间纠纷,还请心理老师为小李做了心理疏导,使小李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要真诚认罪悔罪,知错就改,自己的梦想一定还能实现。小李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向老刘赔礼道歉。另一方面劝导老刘要平复心情,不要和十几岁的孩子过不去,要充分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老刘态度也有了很大的缓和。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老刘对小李的行为给予了谅解。孟州市检察院在端午节前依法对小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小李与父母十分感谢检察机关耐心的调解促和,端午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送来了锦旗表示谢意。小李感动地说:“通过这件事,我切实认识到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谢谢检察官叔叔,我又能安心学习了,我的音乐梦一定会实现的。”老刘也表示:“将尽快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安心生活,照顾好父亲和老伴。”(文中小李、老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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