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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mzymxk 发表日期:2020-03-09 浏览量: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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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孟州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两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使相关国有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2019年底,孟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孟州市某国有农场存在多项国有财产流失问题,随即成立调查小组。经核查,该农场曾以现金形式入股某农民合作社,投资金额为100万元,但合作社未按规定对工商登记资料进行变更,给国有投资带来较大流失风险。同时,该农场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国有农场未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仅通过农场管理层研究决定,向农民合作社无偿赠与价值九十多万的国有财产,存在明显关联方交易问题,严重违背国有财产保护精神。

    眼见国家利益受损,为切实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孟州市检察院积极介入,依法监督,分别向当地国资办和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相关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国有财产管理工作,理清国有农场与合作社的权属关系,强化国有财产保护意识,确保国有财产安全。

    孟州市国资办和农业农村局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做出回复。

    目前,农民合作社已将受赠的国有农场财产如数退还。同时,该国有农场以法人身份持股合作社,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孟州市检察院此次行动,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推动相关部门强化国有财产日常监管,为国有财产保护注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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