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来源:民行科 作者:mzymxk 发表日期:2016-09-19 浏览量:2858
刘趁意 许欢
(《河南法制报》2014年9月3日19版)
“真是谢谢你们啊,这5年里我跑断了腿,也没把钱要到手。要不是你们,我儿子的救命钱不知啥时才能要回来!”今年7月24日,70多岁的贾老汉冒着40摄氏度的高温来到孟州市检察院,向检察干警致谢。
2006年11月4日,贾老汉的儿子小贾在当地一知名公司工作时,被一辆拖拉机轧伤。经孟州市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焦作市及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伤残。小贾因伤长期卧床,丧失了劳动能力。因该公司拒不赔偿,小贾将其诉至法院。2009年11月4日,法院判决该公司给付小贾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6.7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以不服工伤鉴定为由拒不支付。贾老汉无奈四处借钱,带着小贾到焦作市、郑州市又作了4次权威的工伤鉴定,但仍不被认可。
今年6月初,心力交瘁的贾老汉来到孟州市检察院哭诉。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该公司给付小贾6.7万元完全合情合理合法,且该公司是该市龙头企业、纳税大户,完全有执行能力。孟州市检察院立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大执行力度,同时,积极和该公司领导取得联系,数次沟通,释法说理,希望该公司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仅用22天,检察院就帮助小贾拿到了奔波5年的工伤赔偿款。之后,该院又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小贾争取了低保。贾老汉一家喜出望外,逢人便夸检察院为他们讨回了公道。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