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孟州市东河雍大街0239号,现有在编干警53人,下设5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
来源:刑事执行检察局 作者:mzyzjj 发表日期:2016-08-05 浏览量:3569
缓刑期间再犯罪 数罪并罚
(《焦作广视传媒》2015年12月11日A9版)
高艳霞 宋娜
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王某,在三年前实施的盗窃犯罪,被孟州市检察院近日提起公诉。
王某于2012年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2年8月11日,刚刚因缓刑释放没几天王某,在孟州城街上闲逛,当经过商贸城南京路西出口时,看见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顿起歹念。见四周没人,迅速将这辆电动车推走。在路上就联系好了下家,以尽快将电动车卖掉。
时隔三年,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的王某被他人举报。
经孟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王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只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即使考验期已满,仍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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