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小课堂】 以案说法之从业限制那些事儿
【暖暖小课堂】 以案说法之从业限制那些事儿
时间:2020-11-18    作者:未检处   来源:本院
【字体:  
我市某基层检察院依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对辖区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时发现,某私立幼儿园一名临聘人员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检察机关将该临聘人员涉罪情况通报当地教育部门后,教育部门依据规定将其解聘。 “从业限制”制度,对有性侵史者加以职业限制,禁止他们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从职业准入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树起一道“隔离墙”,斩断伸向孩子的罪恶黑手。 什么是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呢?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是指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 “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有哪些?包括: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医生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行政工作人员以及保安、门卫、驾驶员、保洁员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 “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包括:《刑法》规定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猥亵儿童等性侵害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猥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行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用人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要做些什么? 一是要求应聘人员(含外国籍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 二是应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审查。 注意:用人单位对于入职查询过程中获取的他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发现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怎么办?用人单位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不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怎么追责?对于拒不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从业限制制度地落实,是为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是为了让孩子们生活在阳光之下,是为了让祖国的希望无忧无虑地成长。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制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责任编辑:jzw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