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9个职能部门、两个派出机构和两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和工作部署。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九)对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三)提出检察工作改革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四)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全市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五)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六)协同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七)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
(十八)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九)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二十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和检察宣传工作。
(二十二)管理市检察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审批直属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共有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169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职工178人,离退休人员6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要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严格的法律程序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尊崇法治,养成法治思维习惯。我们作为监督法律实施的机关,只有树立法治思维,把法律作为底线,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使我们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二是要立足职能,依法服务大局。当前,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个战略、四项重点、十大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破解影响转型发展的法律难题,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环境保护和民生问题;要开动脑筋,组织开展好送法“五进”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增强全社会的知法和守法意识。三是要以法治为引领,切实改进司法办案方式。要认真研究依法治国新常态下的司法办案方式,加快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和综合运用,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敢于坚守法治、坚持原则;要尽快适应新常态下律师参与、社会监督的办案方式,研究在律师参与下侦查办案的策略,习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开展司法办案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司法工作被提到一个新高度。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摆,深入剖析,扎实整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调整思路,改进方法,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提高办案质量。一是要正视问题。我们要正视在自侦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办理案件的数量与质量还不够协调,结构还不够合理,说明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仍然存在取证质量不高、审查把关不严、协调沟通不好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把提高案件质量放在首位,自侦、侦监、公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两级院要紧密配合,围绕案件立案、侦查、起诉等各个环节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会诊”,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同时,要注重诉讼监督的准确性,既要讲求原则,又要注意策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提高监督意见的采纳率,增强监督实效。二是要切实整改。两级院都要认真对照高检院、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的八个方面的问题,以及全省检察长会议指出的种种不规范现象,仔细排查、认真整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三是要提升办案质量。要认真遵循司法规律,保持立案、侦查、起诉等各环节工作的常态化,避免案件数量质量大起大伏;要严格依照诉讼程序,把程序和实体问题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要更加注重办案细节,在法律文书的制作、材料的收集等方面做到细致入微,防止犯下低级错误。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把司法办案水平真正提升一大截。
(三)要认真做好有关检察改革工作。检察改革现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我们必须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的落实。一是要继续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化应用工作。两级院案管部门及分管领导要按照省院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协调、督促,并强化问题过滤和责任追究;信息化、机要保密、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确保系统升级到位、人员培训到位、运维管理到位,不断提高检察业务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去年,我们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案件信息公开滞后、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被省院通报,仍然有个别单位和部门不注重信息发布、个别干警不习惯定期浏览网页信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明确运管责任,完善考核机制,敦促一些单位和部门养成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的习惯,提高运用各种媒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影响力。三是要做好其他各项改革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央政法委要求,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我省年内也要开展试点。目前,省院正在拟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我们要超前思维,提前准备,不等不靠,早做谋划,重点在队伍结构、办案工作量、资产债务等问题上开展调研摸底,为下一步推动改革打好基础,争取主动。
(四)要认真做好机关管理工作。两级院都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提振精神。两级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提振不甘人后、勇争一流的精气神,增强牢记使命、勤勉务实的责任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二是要为人才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要认真研究人和岗位的关系,做到“适得其所”,根据人员个性特点,安排到最为适合的岗位,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为同志们提供更多、层次更高的教育培训机会,本着“缺啥补啥、按需施教”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要广泛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模拟诉辩对抗等岗位练兵活动,为发现人才、锻炼人才,持续提升干警实战能力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创造条件;要全面落实从优待检各项措施,完善餐厅、图书室等基础设施,用足用活政策,让干警充分享受到各项福利待遇,留住人才,留住人心。三是要进一步树立形象。我们要大力改善机关整体面貌。首先要规范管理,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加强督查落实,引导全体人员养成规范的工作习惯、文明的生活习惯。其次要培育检察文化。要利用新环境、新平台,打造检察文化新内涵。通过定期举行升旗仪式、举办各类知识讲堂、开展读书活动、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等措施,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最后要争创品牌。各院、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责任落实,加强总结宣传,把单项工作做深、做透、做精,做出特色,做成品牌,形成百舸争流的新局面,树立焦作检察的新形象。同时市院要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到届再创和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基层院也要积极争取,通过争创文明品牌,把机关管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档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398.54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1898.54万元,罚没收入25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39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81万元,含人员经费1310.57万元,公用经费451.24万元;项目支出2636.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