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9    作者:办公室人员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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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3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国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焦作市检察院成功再创全国文明单位,并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市级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沁阳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两级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44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凝魂聚气、补钙壮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先后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2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以政治标准审视业务工作,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自觉。坚持每季度听取党建业务工作报告,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观摩评比融合效果,形成了“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生动局面,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沁阳市检察院“暖暖工作室”、孟州市检察院“普法小剧场”、中站区检察院“书香检察”等一批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基层检察院建设、检察公开听证、刑事执行检察、虚假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探索的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机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改革创新奖”,并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常态长效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压力传导,每季度听取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及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全力配合查办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9人,纪律处分3人。排查廉政风险点212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587项。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以案促改。结合最高检党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市检察院党组巡察8个基层检察院党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汇编省内外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4篇,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现场观摩会,相关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肯定。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全年共记录填报重大事项155件。通过“刀刃向内”检视、发现自身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净化政治生态,努力使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按照党中央指引的方向正确行使。

二、积极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依法战疫中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对涉疫犯罪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1520人,提起公诉1826人,中站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青寻衅滋事案被省检察院作为涉疫防控典型案例印发。主动协调兄弟政法单位广泛运用“三远一网”等信息技术办案,远程提审3657件,远程庭审1550件,远程送达4232件,有效解决了防疫背景下的司法办案难题。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市县两级检察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共选派568名优秀干警奔赴疫情防控一线,1名干警被表彰为“焦作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好群众“钱袋子”。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78128人,起诉60120人,加强普法宣传,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滋生和蔓延。二是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选派39名优秀干警驻村帮扶,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涉农专项行动,共提起公诉3555人。认真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4051万元,沁阳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强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脱贫攻坚“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三是防治环境污染,守护碧水蓝天。推进落实“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等活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已判决3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659.5万元,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0余亩、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253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5家,助推焦作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贯彻“六清”要求,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扎实推动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0件,审结39件。严格落实“涉黑案件省检察院统一把关、涉恶案件市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1649人,起诉39208人,经审查共改变定性16件。桑某生等人涉黑案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围绕专项斗争中生态领域暴露出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会签文件,建立长效机制,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扎实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无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还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关键都在保企业。我们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相关做法2次被央视报道。协调推动5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获准跨市县活动,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交流。对21名涉企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我们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助力小微企业护航焦作发展”专项活动,受理小微企业反映问题线索、案件29件,27件已办理完结上线运行“检察服务企业360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创新品牌项目和首批“五化”重点推进项目,目前已注册751家。我们集中整治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办理市委政法委交办、督办案件19件,监督立案2件,清理“挂案”41件,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03件、行政监督案件8件,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1735人,努力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

    三、践行为民宗旨,切实办好民生实事

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面对面接谈、主持调解、公开听证等措施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共收到群众来信1940件,具备回复条件的全部7日内回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97件,已办结答复482件,办结答复率为96.98%。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96件。博爱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平信访案,被最高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专题宣传片采用,在中组部共产党员远程教育网展播。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批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4人、起诉121人,出庭公诉萌萌幼儿园教师投毒案,被告人王某一审被判死刑。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46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9人,通知法律援助111人次,联合社会力量心理干预96人次,11人通过帮教考入大学。着力落实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等部门“六个会签文件”,选派101名检察官担任108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其中农村、山区学校35所;累计完成1.4万余名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查询,其中9人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被教育部门解聘,解放区检察院查询出的刘某生强奸案,被最高检作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发布。

办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把每一件小案都当成“天大的事”来办。遵循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231人,起诉1527人。聚焦网络餐饮、电梯安全、交通安全、医美整形等民生领域,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7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堵漏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市检察院办理的韩某工伤认定申请监督案,解决了一起长达12年的工伤认定纠纷,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四、聚焦公平正义,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查逮捕3439人,批准逮捕2455人;审查起诉5436人,提起公诉5226人。持续优化“案-件比”,由2019年的1.69下降至2020年的1.35,提高了效率,减少了诉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5113人,提出量刑建议4674人,法院采纳建议451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53%,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崔某林滥伐林木案被省检察院作为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印发。二是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件、撤案56件;不批准逮捕1001人,纠正漏捕69人;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6人,变更强制措施45人;决定不起诉444人,纠正漏诉73人;提出刑事抗诉16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67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9人,杨某杰社区矫正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印发。三是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1616人,提起公诉1616人,生效判决1824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6人,12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做强民事检察,保障人民权益。坚持监督纠正违法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15件。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提出抗诉48件,已改判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已采纳14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同步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共发现虚假诉讼线索19件,向公安机关移送416人,313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博爱县检察院办理的牛某上虚假诉讼监督案、沁阳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旺虚假诉讼监督案、孟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胜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印发。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政通人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的作用,受理生效裁判监督40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0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法院和行政机关全部采纳。扎实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化解矛盾纠纷11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孟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才行政争议依职权监督案、博爱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全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印发。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法治助手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努力用法治手段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公益难题。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4件,立案185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132件,督促相关部门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12件。博爱县检察院“补种复绿+精准扶贫”创新项目被省检察院立项。修武县检察院办理的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污染环境案,被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承办了全省检察机关无人机取证和公益诉讼现场勘验竞赛,焦作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

    五、坚持以上率下,锤炼高素质检察队伍

着力强化班子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配合地方党委选任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干部,对两级院班子进行充实调整。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等各类案件1326件,授课102次,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4次。

着力加强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统筹检察官业绩考评与“三位一体”绩效考核工作,创新构建精品案件率评价指标,激发干警检察办案求极致的内生动力,19个案件被最高检、省扫黑办、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或作为典型案例印发。扛稳“一线指挥部”责任,坚持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精准施策、重点帮扶,全面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上档升级。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针对检察履职中部分干警的“能力危机”“本领恐慌”问题,持续抓好“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活动,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3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2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省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51个集体8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六、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梳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检察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注重在检察履职中跟踪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抓好12条审议意见落实。主动接受市政协“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工作的民主监督,并在市政协“学湖州晋江、促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精心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委员交办案事件,主动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诚恳听取意见、虚心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监督范畴,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0件。依法重新审查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9件。严格执行《焦作市检察机关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综合运用全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08、法律文书3679份,建成24小时检察自助服务平台,确保检察权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依法规范运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等“第三方”参加公开听证79次,充分释法说理,一批涉检信访“老大难”案件得以化解,让人民群众以可见、可触、可信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广大干警众志成城、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也离不开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干警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立足办案促进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精准性、时效性还有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工作质效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下大力气推进。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干警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努力做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身高质量发展两篇“大文章”。

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继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和预防网络和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活动案件。更加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办好为民实事守护美好生活。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聚焦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用真情服务纾民困、暖民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继续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公开听证制度、“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落实落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化检察履职提升监督品质。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用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把规范办案、注重质效贯穿始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坚持不懈推进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检察铁军,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历史赋予重任,蓝图催人奋进。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争当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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