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在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国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精准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始终。
狠抓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集中轮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牢记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始终做到按照党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听令而行、闻令而动,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出台《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试行)》,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一年来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优化环境促发展、服务“四城联创”、服务民营经济等工作,向市委专题报告9次。自觉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5起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坚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案优质高效。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2件12人,依法对焦作市盐业管理局原局长胡伟、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原所长杨道华贪污、受贿案等提起公诉,切实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做实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定期研究解决党建重大问题,听取党建阶段工作汇报。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知识竞赛、主题党日等活动,开辟党员之家、党建走廊等园地,开通党建e家微信平台,组织优秀党员到大别山干部学院接受红色教育,组织军转干部到市“十二会”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到武陟何瑭家风家训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召开了焦作检察机关党建史上首次专门党建工作会议,通过一系列活动,营造了浓厚党建氛围,增强了党建工作活力,推动形成了“大党建”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议,把牢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二、坚持强化大局意识,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人民群众盼什么、党委政府谋什么、检察工作就干什么”的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紧跟市委的重大部署,紧贴市委谋划的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以及“四城联创”“双十工程”等中心工作,及时出台《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服务保障“四个焦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把服务大局护航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抓实抓精。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起诉279人,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先进单位”。稳妥处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依法起诉59人,做到既有效打击犯罪,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起诉15人,保护创新主体,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依法起诉各类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34人。市检察院积极支持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迅速贯彻中央民营经济座谈会精神,大力宣传最高检察院执法司法政策,引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受到市委肯定。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紧紧围绕北山治理、南水北调沿线水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活动,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0人,全力守护焦作的绿水青山,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8年度焦作市有重大影响的十件大事突出贡献单位”。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7人,助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推进活动,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共救助扶贫对象26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彰显检察担当。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措施,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持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帮助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先后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429场次,受教育人数12.7万余人。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市县两级检察院包括11名检察长在内共86名检察人员受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执法办案,注意总结发现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隐患、健全制度。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办好法律监督案件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促进良法善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全力推进平安焦作建设。共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18件2999人,提起公诉4140件5453人。当年办结的案件实现了赴省进京的零上访、零投诉,涉检长期信访问题基本得到化解。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先后5次召开推进会部署推动,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正确履职、把准斗争方向,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犯罪12件33人、已提起公诉8件51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73件223人、已提起公诉27件132人,依法从快办理了沁阳市张勇军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案,山阳区赵红涛等7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良性、积极的工作关系,诉讼监督质效更加明显。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人、监督撤案41件,纠正漏捕92人、纠正漏诉92人,提出刑事抗诉1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出庭监督减刑假释71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16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人;监督执行财产刑75人,监督执行金额90万元。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审判司法权威并重,受理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62件,依法提出和提请抗诉29件;依法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34件,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以省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察机关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为契机,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加强配合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规定》,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市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后,市县两级检察院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放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以法治手段帮助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公益难题上,选准办好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支持、有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共立案74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67件,提起诉讼3件,通过办案挽回直接损失270余万元,督促清理污染的土壤、危险废物2100余吨,保护耕地100余亩,清理河道约18公里。温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办理的张羌街道办事处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检察建议发出后,温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拨出专项资金,清除垃圾、修复土地,一举将南水北调渠二级保护区内已存在10年、相关部门一直未能解决的垃圾填埋场彻底根除,有力保护了南水北调水系生态安全。
扎实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坚持把改革、科技、创新作为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驾马车”,不断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动能。注重以目标考核为引领,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方向、路径问题。市检察院用了7个月时间,通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建立了包括对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各部门和每位干警分别考核的3个考评办法及39个考评细则、内容涵盖党建、队伍、业务等各方面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转变考核方式方法,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核,由注重结果考核变为注重过程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多个地市检察院前来学习考察。积极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助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市县两级检察院建成了办案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平台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受到省检察院表扬;研发上线运行了智慧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办案系统,以往需要几周时间才能办结的案件现在仅需一周左右就能完成,相关做法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拟在全省推广。2018年,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信息化先进单位”。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市检察院新建了融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律师接待等功能为一体的案件管理中心,打造了文明高效的服务窗口;市县两级检察院统一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线上线下两个系统,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压实检察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倾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组在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改进作风。在“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中,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带头为干警授课123次。坚持上级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下级检察院制度,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到各自分包联系的基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37次、列席民主生活会24次。健全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制度,10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书面报告了工作。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紧紧围绕省检察院提出的“有特色有品牌、有实效有口碑、有专家有模范、有正气有激情、队伍少出事”的“四有一少”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干警在检察工作转型过程中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活动,通过搭平台、建舞台,邀请知名学者授课,组织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业务研讨,组织干警参加专项培训,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抓“学练赛”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五个专门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专题研修班,与市中级法院建立民事行政审判和检察人员换岗交流学习工作机制等,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3名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能手”。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年初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以“严管理、强纪律、明规矩、善担当”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焦作日报头版报道。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压实“两个责任”。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检纪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19次;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93人次,全年未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案事件,未发生重大负面涉检网络舆情。注重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器作用,在孟州、沁阳市委的支持配合下,完成了对孟州、沁阳两个检察院的巡察,通过面对面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提高,不仅使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塑造,而且有力撬动了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落后局面,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市检察院突出政治引领开展巡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五、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规范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注重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项视察,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们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6个方面建议,全部依法从快办理,确保落地有声。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诉讼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出台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意见,推动形成新型检律关系。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432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5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195件,努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监督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全力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汇聚合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坚决落实监督意见;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反映干警违纪举报线索3件,调查3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督察市县两级检察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协助做好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高度重视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四个三”工作机制、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的做法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我们精准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6次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我们扛牢维稳责任,积极推进平安焦作建设,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从2017年的全省第六位跃升至2018年的全省第一位;我们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持续推进系统内巡察等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树立了标杆、创出了经验、得到了肯定;我们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精神,着力营造学的氛围、干的氛围、严的氛围,广大干警展现出了良好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检察机关15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孟州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孟州、修武2个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综合考评先进基层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还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服务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一些方面对接不够精准的问题;二是在党建工作上,部分基层检察院抓党建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实效性不够;三是在发展格局上,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公益诉讼检察刚刚起步,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是在专业化建设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业人才不足,办案机制还不够健全;五是在检察改革上,利用制度机制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的相关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六是在全面从严治检上,个别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违法违纪问题还没能有效避免。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转作风、促转型、补短板、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准方向促发展。持续不断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努力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跟进做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民生保稳定。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认真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好省检察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18条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好若干件实事,及时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
三是始终牢记法律监督职责,固强补弱提质效。按照最高检察院“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和省检察院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围绕用好现有法律监督手段,创新完善监督机制,补强工作短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为引领,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保障,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是始终践行改革创新精神,务实重干助转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和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依照全国人大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及时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程序等诉讼制度改革的落地实施。持续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努力使检察工作插上信息化、智能化的翅膀,助推检察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利民。
五是始终抓紧抓好自身建设,实抓严管强队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期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党性修养。广泛开展“学练赛”活动,持续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负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