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在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国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服务发展的要求
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助发展、惠民生,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
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做到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始终做到按照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听令而行、闻令而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集中轮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教育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党性锻炼,相关做法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肯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2016年起市检察院党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听取指示,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护航经济助发展。紧跟市委工作节奏,努力做到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及时出台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意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十条意见”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多次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积极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四个焦作”“四城联创”“双十工程”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重点工作,受到市委表彰。组织开展房地产税收领域专项治理、涉及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情况专项预防调查等工作,保障国家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民生增福祉。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每年向群众公开承诺办好若干件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691人,提起公诉1226人,保障群众“菜篮子”“钱袋子”安全。积极参与“四帮四扶”“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等专项工作,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被评为“全市先进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员周大力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投身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北山治理等环保攻坚战,联合相关部门集中约谈了一批重点企业,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依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人,全力守护焦作人民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二、积极尽职维稳,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平安建设的要求
认真落实省检察院“维稳十条意见”,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源头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打击犯罪保平安。坚决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930人,提起公诉20229人。重点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716人,提起公诉2887人。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2017年8月我市开展打击黑恶犯罪活动以来,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犯罪586人,提起公诉421人。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从快办理了沁阳市张勇军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案,山阳区赵红涛等7人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窝藏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化解矛盾促和谐。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2552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41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法治教育,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沁阳市检察院“检察蓝”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命名为“机制创新示范点”。下大力气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5起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注重信访窗口建设,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称号。
源头治理防风险。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坚持多年持续不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先后举办法治宣讲1200余次,受教育人员20余万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非监禁刑服刑人员依法矫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26件,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41名生活确实困难的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对25名心理受到严重创伤的被害人实行心理疏导,体现检察人文关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完善制度、防控风险。
三、坚持高压反腐,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廉洁政治的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反腐败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倾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肃贪惩腐不手软。高举反腐利剑,对于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职务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检察机关暂时停止行使侦查权,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77件682人,其中贪污贿赂393件524人、渎职侵权84件158人。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依法查办了晋济高速特别重大燃爆事故背后职务犯罪案;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依法查办了中铁隧道集团原董事长郭大焕等人受贿案、平顶山市原副市长郑理受贿案、信阳市原副市长包胜柏贪污受贿案等案件;根据市委批准或者市纪委移送,依法查办了沁阳市委原书记魏新洪受贿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案等案件,彰显了党惩治腐败的决心。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谷水冰贪污受贿案、解放区王储乡士林村原村支部书记杜战省受贿案等一批“蝇贪”。
同步预防重治本。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结合司法办案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列入市委党校必修课,实现了对我市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常态化,《检察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注重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的研判,形成的“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
配合转隶谋转型。2017年,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反腐查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当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的人数同比上升25.5%,孟州、修武2个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配合纪委完成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反贪、反渎、预防3个部门及121名检察人员转隶到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主动适应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后的新格局,增进“转隶就是转机”的共识,推动检察工作向深耕法律监督主业转型。
四、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审判监督。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28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48人,监督撤案14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265人,追加起诉629人。对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74件。按照最高检察院统一要求,坚持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26次,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8件。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裁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生效裁判有效执行。持续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512件。对在刑事诉讼中不需要一直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70名犯罪嫌疑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监管单位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694件。全面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修武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察院评为规范化检察室,其余9个派驻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和提出抗诉125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348件。以省人大常委会莅焦视察检察机关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为契机,前不久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加强配合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规定》,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1日正式确立该制度以来,共立案52件,办理诉前程序45件,通过办案挽回国有财产和权益直接损失260余万元。
五、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高效司法的要求
坚持把改革、科技、创新作为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三驾马车”,不断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动能。
司法改革优效能。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果。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检察机关有279名检察官首批入额,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按时完成,检力资源更加优化。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更加明晰。按照一项业务由一个部门承办、更加突出专业化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五个专门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
智慧检察提效率。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潮流,推动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最高检察院统一部署,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管理系统,所有办案活动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全程监控。充分运用检务通、检察内网等载体,实现办公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完成办案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平台建设,与信息科技企业合作研发智能化绩效考核、智慧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办案等系统,为智慧检察提供更好的应用环境支撑。
机制创新增效果。积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坚持目标考核引领,建立健全检察业务、队伍管理、党建工作“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刑事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17条办法”,建立法警、技术等部门协助服务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实现综合保障工作重心转移。以重大创新品牌项目评选为着力点,建立特色工作培育机制,打造新亮点,推出新品牌,树立新形象。
六、注重强基固本,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过硬队伍的要求
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文明创建铸检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振队伍士气的灵魂工程,从多层面、多角度着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举行升国旗、宪法宣誓等仪式,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身边好人推选等活动,奏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市检察院在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2016年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人才培养固根本。坚持人才强检战略,不断完善检察人才发现、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活动,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提升专题研修班,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建立民事行政审判和检察人员换岗交流学习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37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办案能手”,15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通过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市检察院空缺科级职位竞争上岗、从基层遴选等工作,提振队伍士气,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正风肃纪守底线。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有反映即函询、有举报即核查、有问题必处理,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函询6人,诫勉谈话37人,纪律处分20人。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市检察院承担的43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结合省检察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决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自身建设三场硬仗。主动与当地党委沟通协调,分别对马村、中站、孟州等基层检察院开展联合巡察,计划在本届党组任期内对各基层检察院实现巡察全覆盖,督促被巡察单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
七、加强自身监督,不断满足党和人民对司法公信的要求
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自身监督,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规范司法树公信。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注重自我革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向司法不规范“顽疾”开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案件质量评查、执法办案安全专项检务督察等活动,全方位进行“司法体检”。把反向审视作为检察机关治病疗伤的“手术刀”,剖析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范司法常态长效,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接受监督赢公信。坚持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对于收集到的46条建议,分解任务,逐条落实。积极配合市政协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保障民主监督权充分行使。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阳光检务立公信。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努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中心功能作用,极大地方便了案件信息查询、辩护律师预约接待。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2014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中荣获笔试第一名、团体二等奖;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在2017年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六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今年上半年测评排名第四位;多项检察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孟州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最高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孟州、修武2个检察院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强检示范院”,沁阳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王刚、“全省政法系统最美女干警”王艳敏等一批先进典型,46个集体70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几年来的实践启示我们,只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才能确保检察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才能永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只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重大使命,自觉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才能为检察工作发展赢得支持、拓宽空间;只有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自觉加强检察监督,才能确保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顺利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只有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这一基本途径,自觉遵循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才能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这一关键保证,自觉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才能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需求把握得不够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增强;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职能定位、特点规律、转型措施研究得不够深,检察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专业化一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需持续深入推进;机关党建、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检察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和检察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按照“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争一流、特色工作树形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新时代焦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第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新发展。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开展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全面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确保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打折扣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要。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及时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18条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创新接受监督方式,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履行新时代检察监督新使命。根据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坚持理念变革、重心转移、模式转型、动力转换、方式转变,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结合焦作实际,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为引领,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保障,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第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动力。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依法履行对职务犯罪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职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和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依照全国人大对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及时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程序等诉讼制度改革的落地实施。持续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努力使检察工作插上信息化、智能化的翅膀,助推检察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利民。
第五,坚持实抓严管强素质,展示新时代检察队伍新风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党性修养。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工作有特色有品牌、有实效有口碑、队伍有专家有模范、有正气有激情、干警不出事少出事的“四有一少”目标,广泛开展“学练赛”活动,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不断提升执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以“说了算,定了干,再大困难也不变”的精神状态,重整行装再出发,续写检察新篇章,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焦作篇章,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