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6-26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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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孟国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站位全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进展

围绕转型升级,在助力企业发展上下功夫。积极参加“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聚焦我市大企业集团培育,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意见”,明确提出“三个积极作为,五个坚决不为”,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真心实意为企业保驾护航,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1人,提起公诉217人。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35人,努力保护创新热情,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优秀人才向焦作聚集。

围绕“三大战役”,在助力环境治理上下功夫。紧跟市委工作节奏,全力投入环境整治“三场攻坚战”,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2人,提起公诉46人;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董文武等3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环境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件,有力震慑破坏环境行为;依法查办背后职务犯罪案件9件,铲除“保护伞”,斩断利益链。

围绕人民期盼,在助力保障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相关案件30件40人,增强群众获得感。高度关注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连续两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人,提起公诉34人;依法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此类案件17件。中站区“毒鸭血事件”发生后,及时依法查办,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对全市蔬菜副食市场全面检查,尽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嫌疑人48人,提起公诉113人,并积极配合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利益。

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15人,提起公诉4032人,尤其对其中的黑恶势力、极端暴力、盗抢拐和黄赌毒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批捕1625人,起诉2247人。对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22名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认真落实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思想。实行区别对待,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262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5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审慎羁押原则,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办案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13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尽最大努力不使他们走向社会的对立面。

高度重视对犯罪的源头治理。通过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连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去年受教育人员达5万余人次,有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宣讲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78份并获积极回应,帮助有关部门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新提升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刑事立案21件,监督撤案15件。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31人,追加起诉103人。修武县检察院依法追诉的王磊贩卖毒品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32人,不起诉9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全年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3028次,对审判活动不规范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15条;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4件。支持法院判决、裁定的落实,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对8名应收监而未收监的罪犯监督收监,防止生效判决“打白条”。聚焦“提钱出狱”“以权赎身”热点问题,监督纠正提请过程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2人,防止刑罚执行“打折扣”。加强对非监禁罪犯的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监管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78件,力促社区矫正制度的全面落实。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和提出抗诉35件。监督、支持法院民事案件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65件,促成和解14件,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市检察院依法受理的米某与某镇政府劳动争议纠纷申诉案,经检察人员多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使这一历经十二年、引起当事人多次上访的案件得以平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惩防并举,反腐查案有新作为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3件122人,其中大案8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人。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查办了平顶山市原副市长郑理涉嫌受贿案;配合市纪委,依法查办了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薛生利涉嫌受贿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彰显党惩治腐败的决心。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去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3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27人。高度关注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配合市纪委查办马村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同新、博爱县供销社主任王松良涉嫌滥用职权等案件,警示、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勉敬业、依法履职。

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去年共进行预防宣传168次,受教育人员1万余人,实现了预防教育常态化。注意用制度防腐,针对征地补偿、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0份,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扎牢防腐篱笆。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的研判,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市检察院制作的“开展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

五、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有新收获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必须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着力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均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决执行党委指示和决定,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1月中旬,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2016年履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

狠抓干警素能培养不放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促做,用做检验学习效果。通过组织集体宣誓、精神文明创建、“近学远学”辩论赛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干警的政治自觉、大局观念,提振士气,凝聚干劲。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到四川大学参加综合素能培训;积极承办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开拓视野,提升层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业务实战能力,2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1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市检察院王刚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案管业务竞赛”中获得全国十大标兵称号。

紧抓司法公信建设做真功。坚持以规范促公正,进一步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使用,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共组织专项督察4次。注重眼睛向内开展反向审视,倒逼办案主体规范司法行为,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坚持以公开促公信,持续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信息,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遴选200余名业务骨干为员额检察官人选,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夯实基础。

压实“两个责任”出实招。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治警,对8名有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对2名违纪干警分别给予开除、记过处分。加强纪律监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检纪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19次,及时纠正问题32个。

主动接受监督求实效。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后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了分类整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监督,全年拟作撤案、不起诉的7件职务犯罪案件均交由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监督。创新联络手段,充分利用“焦作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介质,通报工作,听取意见,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服务保障大局的自觉性还不强;二是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还不够及时有力;三是一些干警执法理念陈旧,习惯于就案办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政府的管理模式不了解,有些案件办理效果不够好;四是队伍作风建设任务还很重,个别干警党性观念不强、精神状态不佳;五是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还时有发生,司法公信力仍需进一步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也恳请大家对检察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按照“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争一流、特色工作树形象”的总要求,说了算、定了干,再大困难都不变,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当好党和人民的“刀把子”,确保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旗帜鲜明地响应市委号召,坚定不移地执行市委决策部署,服务好农村脱贫、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四大攻坚战”,尤其做好大企业集团培育、“双十工程”推进中的法律保障工作,全心全意护航经济发展。

二是更加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把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保障民生作为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犯罪;更加重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召开,“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以及我市“一赛一节”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更加有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继续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影响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和国家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基层组织、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案件,以及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四是更加注重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五是更加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讲规矩、守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

六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帮助检察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水平、解决困难的有效抓手。进一步改进联系代表、委员的方式方法,提高接受批评、改进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更加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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