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0个典型案例,涉及危险废物、工业废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整治,农用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非法采矿治理,城镇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聚焦督察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支持补位作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保障督察整改落到实处。
据悉,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聚焦重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截至2022年12月,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982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0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约8亿元;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0件,助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各级检察机关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84件,达成赔偿协议金额达13亿余元。
关于印发《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中办、国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督察移送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聚焦督察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支持补位作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力量保障督察整改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诉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9日
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典型案例
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诉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2.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诉某公司稀土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
3.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诉三亚某公司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
4.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
5.山西省晋中市检察机关诉某煤气化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6.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 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7.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袁河沿岸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
8.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新城围垦区垃圾堆放点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9.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小昆山镇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10.湖南省检察机关监督支持湘西州人民政府对某锰业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
诉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民事公益诉讼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
诉某公司稀土项目污染环境
公益诉讼系列案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诉三亚某公司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
民事公益诉讼案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诉贵州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
民事公益诉讼案
山西省晋中市检察机关
诉某煤气化公司大气污染
民事公益诉讼案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诉某石材公司
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袁河沿岸非法采砂
行政公益诉讼案
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新城围垦区垃圾堆放点
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小昆山镇垃圾填埋场
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湖南省检察机关监督支持
湘西州人民政府对某锰业公司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