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
焦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
时间:2018-08-01    作者:办公室人员   来源:办公室
【字体:  

焦作市检察院召开

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

 

731上午,焦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就配合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组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院检察长、两级院涉黑犯罪检察组负责同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秋平主持。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分别汇报了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长青,涉黑犯罪检察组副组长、侦监处处长王慧芳分别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具体要求。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就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亲自审核把关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这项工作重视不重视,思想认识到位不到位,是检验我们是不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是不是坚决支持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安排、部署的准绳,要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的五点要求落实到位。五点要求就是认识要高、反应要快、打击要准、宣传要好、总结要全。反应要快是检验我们认识是否到位的问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一定要快;打击要准是检验我们打击效果的问题,要求我们在把握法律底线的基础上,不纠缠细枝末节,善于用政治智慧处理好法律问题;宣传要好是展示我们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成效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要把怎样发动好、宣传好扫黑除恶工作,赢得人们群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认可,作为一个课题认真加以研究;总结要全要求我们开展工作全程留痕,将落实的措施、研究案件情况、宣传工作情况等全方位总结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院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遇到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重大案件要亲自把关、重大事项要亲自协调,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要亲自阅卷、关键证据要亲自审核,具体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组一项重要工作来定期研究,定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仅仅浮在面上;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在全市有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或者争议比较大的案件,市院要加强指导。



[责任编辑:b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