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检察院联合武陟县政协出台办法推动形成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
武陟县检察院联合武陟县政协出台办法推动形成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
时间:2024-04-02    作者:办公室人员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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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检察院联合武陟县政协出台办法

推动形成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


    近日,武陟县检察院争取政协武陟县委员会出台《关于建立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以下简称政协《办法》),涵盖公益诉讼“4+10”14个法定办案领域,以及公共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协同解决公益保护难题。

    一、压实机制落实责任。《办法》明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具体负责。一方面,县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负责对收到的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进行梳理和筛选,发现其中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风险的,由社会法制委员会交县检察院办理另一方面,县检察院对已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能够借助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方式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报送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由提案委员会负责交办,社会法制委员会负责督办,并由社会法制委员会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县检察院。

    二、细化机制衔接流程。一方面,县检察院对收到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统一备案管理,2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说明理由及延长期限。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后,县检察院应当将《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报送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抄送并邀请提出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委员和单位参与办案活动。另一方面,对于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检察建议共同监督推动的事项,职能部门落实不力,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县政协可视情采取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进行监督,县检察院可以通过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抄送纪检监察机关、被建议单位上级机关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方式,督促落实。

    三、建立机制保障制度。一是建立成果报告制度,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研究,并将双向衔接机制列入县政协法制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年度报告内容。二是建立线索储备制度,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可以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梳理、甄别和筛选涉及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事项的提案,县检察院可以主动对接收集相应提案,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储备。三是建立平台联动制度,依托政协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检察开放日和益心为公等平台,强化政协委员与检察干警双向互动。四是建立专业支持制度,从政协委员中遴选专家或专业人才,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专家智库制度,邀请检察官参加县人大涉公益保护监督领域的调研、视察等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据武陟县院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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