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检察院联合武陟县政协出台办法
近日,武陟县检察院争取政协武陟县委员会出台《关于建立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以下简称政协《办法》),涵盖公益诉讼“4+10”14个法定办案领域,以及公共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协同解决公益保护难题。
一、压实机制落实责任。《办法》明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具体负责。一方面,县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负责对收到的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进行梳理和筛选,发现其中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风险的,由社会法制委员会交县检察院办理。另一方面,县检察院对已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能够借助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方式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报送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由提案委员会负责交办,社会法制委员会负责督办,并由社会法制委员会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县检察院。
二、细化机制衔接流程。一方面,县检察院对收到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统一备案管理,2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说明理由及延长期限。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后,县检察院应当将《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报送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抄送并邀请提出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委员和单位参与办案活动。另一方面,对于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检察建议共同监督推动的事项,职能部门落实不力,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县政协可视情采取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进行监督,县检察院可以通过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抄送纪检监察机关、被建议单位上级机关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方式,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