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检察院以四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武陟县检察院以四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时间:2019-07-10    作者:办公室人员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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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武陟县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安排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九类案件”210人,审查起诉198人。其中,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3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28人。

注重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通过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推进会,传达学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细致安排。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涉黑犯罪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共配备业务骨干6人,均为员额检察官。

注重协作配合。召开由侦监、公诉、执检、控申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就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立快捕快诉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研判、移送、处置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步推进。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通过案件会商的方式,定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形成打击合力。

注重舆论宣传。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班子成员围绕专项斗争的意义、打击重点、工作步骤等主动接受县电视台采访,并在《今日武陟》上刊载。利用手机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微博、微信公众号发送扫黑除恶信息120余条。利用下乡扶贫蹲点、雷锋日志愿者活动等关键节点,向群众赠送由该院定制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抽纸,引导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必要性,勇于揭发检举,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活动。

注重“破网打伞”。在办理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深挖保护伞,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线索。目前,已通过检察建议形式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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