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
4月16日,焦作市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对改革事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军主持,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青宣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作动员讲话。
孟国祥检察长指出,内设机构改革既是完善检察职权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原则上要于4月20日前落实到位。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孟国祥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1年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全部职能作用发挥的一次大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的改革。这次改革是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现实选择,是优化整合司法资源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的必然路径,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这样的改革对检察机关而言,实际上是一次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对于促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要明确任务,强化担当,不折不扣推动内设机构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从2月份全省统一启动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以来,根据上级要求,经市院党组认真讨论研究,多次调整改革方案,最终层报省院、省编办审批通过。当前内设机构改革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改革涉及机构整合、人员调配、工作磨合、建章立制等多个方面,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周密组织、分工协作、迅速行动,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三要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市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当好“领头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真正把责任意识树起来、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调整后的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改革参与、配合、保障等工作,切实履行检察人员职责,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全院干警要切实强化“三种意识”,即:树立组织纪律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改革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同心同德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坚决杜绝阳奉阴违、故意拖延、拒不执行院党组决定的现象发生;树立服从大局意识,少一点个人利益的计较,多一点整体利益的考虑,特别是涉及岗位调整的干警,要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树立主动看齐意识,每一名共产党员、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要积极主动地向党中央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看齐,向上级院推进检察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对标,自觉主动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上级院和院党组保持一致,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