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检察官教您如何“劳有所得”
入职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检察官教您如何“劳有所得”
时间:2022-05-05    作者:宣传处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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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结果,双方本应换位思考、真诚相待。少一分套路,多一分真诚,才能真正让劳动者安“薪”就业。愿每个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稳稳地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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