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10个基层检察院
全面完成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
近日,武陟县检察院派驻公安局检察室揭牌仪式在武陟县公安局举行。至此,焦作市10个基层检察院派驻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全面完成。
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焦作市检察院积极指导各基层检察院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协调公安机关为派驻检察室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挑选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骨干作为派驻检察官,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焦作市检察机关在开展该项工作时,注重增强侦查监督的“刚性”,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效率。一是坚持配合与监督并重。将侦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前移,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一线,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规范刑事执法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二是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上形成合力。三是准确定位,各司其职。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不越位参与侦查、不干预公安机关办案,做到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焦作市10个基层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全面完成,有效拓展了侦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今年以来,派驻检察室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32起,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检察建议近百条,均被采纳;对存在侦查瑕疵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16次;通过派驻工作发现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撤案11件,有效地促进了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