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检察院召开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规范司法行为”
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位律师代表畅所欲言,围绕保障律师辩护权、知情权等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进行发言,对检察机关在自侦部门转隶后如何深耕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扩大社会宣传,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执行监督业务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孟国祥检察长最后做总结讲话,他首先对与会律师发自肺腑、直言不讳的发言表示感谢,之后对检察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表示将对律师所反映的问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仔细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孟国祥检察长就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业务素质,不断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保障律师执业情况列入评查范围,将评查与绩效挂钩,提高办案干警的责任心和规范化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作用,加强案件流程监控,高效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推送案件诉讼进程信息,保障律师知情权,并设立专业部门具体负责听取律师意见,与律师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四是通过检律合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能力,做优做强监督业务,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