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检察院三措并举铸检魂
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多年来,焦作市检察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灵魂工程”,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连续4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特别是2015年搬迁新址以来,不断更新创建观念,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16年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17年11月以位居全省前列的创建成绩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浓厚氛围育检魂。一是着力营造机关文明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包三化”要求,在机关内外设置路灯及灯箱,栽种花草树木等进行绿化、美化和亮化,专人定期管理维护,确保一年四季景色宜人;在机关门前、道路两侧和草坪绿地等重点部位,设置名人名言、文明标语、善行义举榜等,使文明元素随处可见。二是着力深化检察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机关楼内楼外设置的灯柱、浮雕和文化墙等载体,将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穿插体现其中,实现“一区一景观”;在机关楼内走廊两侧悬挂名言警句以及干警创作的书法字画等,形成“一层一主题”,使检察文化理念处处得到彰显。先后建成“焦作检察史志馆” “图书馆” “党员活动中心”和“摄影书画创作室”等场馆,使检察精神和队伍素能得到充分传承。三是着力丰富文体活动氛围。邀请专家举办“党建大讲堂”8期,接受党建文化熏陶;定期举办道德讲堂,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读书交流、文学创作、书画摄影大赛和机关运动会等活动,培养了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先后在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竞赛中获奖。选送的微电影《润笔》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二等奖,检察作家王德义的10余部法制专著先后出版。
二、提升素能强检魂。一是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能。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定期为全体干警上党课、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市检察院党组连续3次被市委评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院机关党委多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大力提升检察业务素能。先后组织两级检察院干警到“985”高校参加综合素能培训,开拓视野,提升层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干警实战能力。18个集体和26名个人先后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1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三是大力提升检察管理素能。先后建立党组中心组成员轮值领学、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集中述职述廉和分管点评、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经验被市委和相关媒体宣传、推广。完善目标管理、督查通报、考核奖惩等三大类制度127项规定,将文明创建中形成的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理念引入其中,使“用制度管人管事” “用制度规范司法” “用制度引领发展”成为常态。
三、忠诚担当彰检魂。一是自觉肩负服务发展的责任。扎实开展“护航经济发展”“学深杭、促创新、谋转型”等活动,依法保障“十大工业项目、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着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市检察院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护航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二是自觉肩负服务社会的责任。积极参与“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和“保卫蓝天”攻坚行动,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被省检察院评为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参与扶贫攻坚,通过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驻村工作队长期驻村等方式,确保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连年受到市委表彰。在希望工程·圆梦大学活动中,市检察院机关干警捐款2万余元,资助了4名贫困大学生,被团市委评为“2017年希望工程行动爱心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并融合远程接访系统、案件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三是自觉肩负公正司法的责任。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通过反向审视、案件评查和清理涉案款物等方式,倒逼办案主体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查办的河南省工商局原办公室主任陈世良受贿、贪污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精品案件”;制作的“开展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