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纪委督察组到市检察院
监督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工作
督察组分别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就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乔国立就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所作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向中层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
市纪委第四督察组组长宋现刚在监督检查后,认为市检察院在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中责任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对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在落实过程中,绝不仅仅是党组书记的事,需要每个党组成员共同努力,落实“一岗双责”,避免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要层层传导压力,中层干部和其他人员也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避免上边重视下边不重视;三是在践行“四种形态”方面,要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经常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通过谈话提醒,把违纪违法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把“廉洁从家出发”作为治本的切入点,打牢干警的思想防线,以家风好带动民风正,以民风正促进社会风气好。
孟国祥检察长最后表示,市检察院党组将按照市纪委督察组的四点建议,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把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深,把焦作检察工作做好,把焦作检察队伍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