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被表彰为2016年度全市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4月27日,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2016年度全市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暨“双争”活动考核情况的通报》(焦宣文〔2017〕17号),对2016年度全市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和模范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市院机关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翟运通同志被表彰为“理论学习模范领导干部”。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