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度业务工作 关于表彰2016年度业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业务工作 关于表彰2016年度业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时间:2017-06-26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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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业务工作

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县市区院,市院各部门: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紧紧围绕焦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争一流、创品牌意识,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积极性,凝聚起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根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奖惩细则》,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为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单项业务考评进入前六名的市院信息化管理处、市院法警支队和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考评第一名的孟州市检察院分别记集体三等功,为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考评第二名的修武县检察院和第三名的温县检察院分别予以集体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乘势而上,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业绩。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全市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发展观,团结拼搏,勇于担当,争创一流,全面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水平!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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