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时间:2017-06-26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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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共49项)

 

为深入抓好全检察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孟国祥检察长讲话作出的安排部署,现就全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依法履职,全力服务发展、维护稳定

1. 聚焦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农村脱贫、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四大攻坚战”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民生工程、强市战略、工作主线,站位全局,主动融入,充分履职,主动作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部门:市院预防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 进一步深化“护航经济发展”工作,保障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通过分包联系企业、派驻联络检察官、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等多种形式,在服务企业的便捷度、畅通服务渠道等方面再下功夫,努力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快捷的服务。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 坚决从严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扰工、盗抢生产设备等破坏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制假售假、内幕交易、虚假中介等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注意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保护,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到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围绕创新发展、经济改革,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市场秩序、金融安全,继续处置好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牵头,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 积极参与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促进“平安企业”“平安项目”创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和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检察服务。

责任部门:市院研究室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5. 严肃查办涉企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牵头,反渎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6. 坚持“三个积极作为、五个坚决不为”,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性措施,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7. 依法严惩涉暴、涉恐、邪教犯罪,积极参与网络反恐排查和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责任部门:市院公诉一处牵头,侦监处、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8. 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盗抢骗、制贩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牵头,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9.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依法打击建筑施工、煤矿、交通运输、危化品等领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深挖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部门:市院反渎局牵头,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0. 紧密结合市委部署的“双十工程”推进、南水北调城中段绿化带征迁、绿色廊道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等重大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适时开展惩治和预防“小专项”活动,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顺利推进。

责任部门:市院预防牵头,反贪局、反渎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1. 高度重视群体性维权信访的产生、发展动向,对检察环节可能演化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社会矛盾,加大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力度。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更加重视办好刑事赔偿案件,强化权利救济保障。

责任部门:市院控申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2. 依法处置校园欺凌涉及的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责任部门:市院公诉一处牵头,侦监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3. 继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不断提升送法的层次和效果,逐步实现普法宣传的常态化,为法治焦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部门:市院公诉一处牵头,预防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二、坚持不懈,持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4. 围绕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政府投入资金的领域,跟踪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农林、水利、征地补偿、社会保险、国企改革、环境监管、疾病控制预防、换届选举等领域职务犯罪的分析研判,发现“线索”,广辟案源,扩大战果。对啃食基层政权的农村宗族恶势力和村霸开展打击的同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5. 对现存线索和案件抓紧澄清底数,抓紧消化处理,该办结的案件按节点全部办结,对不构成犯罪但具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牵头,控申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6. 坚持“全市一盘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两级院自侦部门上下一体,整合资源,确保快侦快结;侦监、公诉等部门前移关口,提前介入,争取做到移送起诉后,在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内,提起公诉,一般不再退回补充侦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确保快诉快判,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牵头,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7. 全市反贪立案数要达到150人以上、反渎立案数要达到50人以上。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反渎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18. 市院发挥指导和表率作用,带头查办大案要案。加强对两项自侦工作的动态管理,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季一点评。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

19. 对于案件指标异常下滑、工作落后的院,检察长要到市院作检讨。年底,要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奖惩办法兑现奖惩。对两项自侦工作有一项处于全市后三名的基层院,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牵头,案管办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0. 严格规范司法,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严重不规范问题。

责任部门:市院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1. 围绕严格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八项禁令”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追责,使规范司法真正成为制度上的硬规定、思想上的硬约束、行为上的硬标准。

责任部门:市院纪检组、监察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2. 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重视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好专项预防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尤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和重点领域人员的法治宣传,不断提升预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在主流媒体发表作品、承办上级院交办任务等工作力度,努力形成预防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市院预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三、提质增效,努力做大做强监督主业

23. 坚持以“比监督别人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把好刑事案件在批捕、起诉环节的关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4. 在证据审查上突出一个“严”字。严格掌握逮捕起诉条件,坚持疑罪从无,防止为找出路、转移矛盾而勉强起诉。但又要正确把握证据标准,防止纠缠细枝末节。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5. 对于“小案”突出一个“快”字。只要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简便程序、简化手续、简化文书,该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积极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做到快审快结。

责任部门:市院公诉一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6. 对重大疑难案件突出一个“准”字。集中精力,察微析疑,把案件办精细、办精准。及时提前介入,帮助侦查机关、侦查部门收集完善、补充固定证据,防止时过境迁证据灭失;对证据不足作出不捕决定或者审查起诉中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向侦查机关说明理由,尽量详细列明需要补充侦查的问题和事项。始终做到在事实认定上准确无误,在法律适用上精准得当,在办案程序上合法有据,在文书制作上言之有理。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7. 在办案效果上要突出一个“好”字。认真落实省院提出的司法办案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发挥好司法办案在维护稳定、增进和谐、修复社会关系、预防违法犯罪、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8. 进一步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努力使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部门:市院公诉一处牵头,侦监处、执检局、控申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29. 刑事立案监督要善于从审查案件、受理当事人控告以及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监督线索;善于从侵害民生民利,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善于从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线索,特别是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强化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0. 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细化侦查活动监督流程,规范监督的步骤和方法,完善监督的渠道和标准;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改革;开展好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工作,在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派出监督检察官,有条件的基层院可在当地公安局设立检察室,实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牵头,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1. 刑事审判监督要加强类案分析,善于从法院量刑、法律适用不均衡等方面挖掘线索,尤其要加强对新旧法律、司法解释衔接中法院定罪不当、量刑失衡、超期审理、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纠正,着力提高抗诉办案规模;抗诉案件,要注重跟踪,提升抗诉效果。

责任部门:市院公诉一处牵头,公诉二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2. 刑事执行监督要建立刑罚交付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认真履行好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持续强化刑罚变更、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等方面的检察监督;注意发掘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树立监督权威,强化监督效果。

责任部门:市院执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3. 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要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举报难”、“申诉难”等问题,切实保障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益以及律师的执业权利。着力发挥反向审视在规范司法办案中的倒逼作用,进一步深化、完善反向审视功能的提升和延伸,把亮点做亮,把品牌叫响。

责任部门:市院控申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4. 民行检察监督要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深入推进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专项监督,积极探索开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省院业务考评方案中专门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考评范围的新动向,认真研究应对。坚持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并重,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职责。完善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机制,加强背后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和移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律师协会等工作衔接和交流,进一步凝聚共识、扩大影响。

责任部门:市院民行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四、抓住机遇,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35.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讲政治。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分别负责全检察系统和市院机关此项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6. 狠抓队伍管理不放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举报必调查,有违纪必处理,有苗头必提醒,始终做到利剑高悬,努力营造知敬畏、守底线、重操守的良好风气。

责任部门:市院纪检组、监察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7. 大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以省院组织开展的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活动为契机,持续抓好检察业务专家、业务能手、业务骨干和检察理论人才培养工作,力争培养出几名在全省有影响的检察业务专家。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8. 把落实办案责任制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权力清单,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责任部门:市院研究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39. 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考核,对不实际办理案件或者不能胜任的,要及时启动退出机制。妥善解决未入额检察人员分流使用、权责界限、职业发展等问题,做好检察官助理归类定岗转任工作,完善司法行政人员交流转任平台,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牵头,研究室、案管办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0. 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协调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把薪酬待遇足额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牵头,研究室、计财处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五、完善管理,推动全市检察工作上档升级

41. 今年侦监工作要进入全省前六,公诉工作要进入全省前八,反贪工作要进入全省前十,反渎工作要进入全省前七,执检工作要进入全省前十,民行工作要进入全省前八,控申工作要进入全省前八,预防工作要进入全省前七。这些部门要尽快拿出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院、落实到每一个时间节点,确保年底目标圆满实现。

责任部门:市院侦监处、公诉一处、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民行处、控申处、预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2. 实行工作月通报、季点评制度,每季度对各项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增强协调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对办案指标异常的要及时发出警示,定期向业务部门提供各类业务统计分析数据,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责任部门:市院案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3. 进一步研究完善工作目标考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完善奖惩措施。通过实施激励奖惩,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选任到相应领导岗位上来。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

44. 深入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坚持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牵头,计财处及其他各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5. 市院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积极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创先争优,通过争创文明品牌,把机关管理、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档次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46. 市院在干部调整和竞争上岗中,要为基层院留下适当名额,把优秀基层干警遴选到市院工作,畅通基层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责任部门:市院政治部

47. 加强和改进信息、宣传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主动配合、市院和基层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市院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8.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切实做到主动公开司法办案信息,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三同步”机制,改进和规范涉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维护检察机关好形象

责任部门:市院办公室牵头,政治部、案管办、信息化管理处及各业务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49. 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侦查监督工作的视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参与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悉度

责任部门:市院办公室牵头,侦监处及其他各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院

分管院领导为所分管部门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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